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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无聊发点东西。缓和下气氛

介绍几个人给大家认识下。   我真的不是水贴,不要把我移去水区啊。

阿布·伯克尔(Abu Bakr al-Siddiq,573~634)
伊斯兰教历史上的第一任哈里发(632年—634年在位)。
阿布·伯克尔生于麦加,是当地的一名富商。当先知穆罕默德开始传播伊斯兰教时,阿布·伯克尔成为最早的支持者之一,并以其财产支持穆罕默德传教。当穆罕默德遭到麦加贵族的威胁而不得不前往麦地那时,作为忠实追随者的艾卜·伯克尔也参加了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迁徙(希吉拉)。
619年,穆罕默德在其第一个妻子赫底彻去世后,娶了阿布·伯克尔的女儿阿以莎;阿布·伯克尔因此成了穆罕默德的岳父。这无疑表明了先知对他的信任。穆罕默德去世后,阿布·伯克尔于公元632年6月8日被麦地那的宗教领袖们选为穆罕默德的继任者——khalīfat Rasūl Allah(真主的使者的继任者),即哈里发。他承担了穆罕默德除预言外所有的一切职权。
在阿布·伯克尔的领导下,叛教的部落重返信徒行列,阿拉伯人也开始了对外征服之战。阿布·伯克尔在与波斯萨珊王朝和拜占庭帝国的战争中均取得了胜利。在他去世后,欧麦尔·本·赫塔卜继承了哈里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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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麦尔(‘Umar,584~644)
  伊斯兰教史上的第二任正统哈里发。与艾布·伯克尔、奥斯曼和阿里并称为穆罕默德的四大贤配。亦译“奥马尔”。全名欧麦尔·本·哈塔布·本·努费勒。出身于麦加古莱什部落阿迪(‘Adiy)家族。为麦加有声望的贵族商人。据阿拉伯史载,欧麦尔精力充沛,才略出众,文武兼备,能言善辩,虔诚公正,生活简朴。据传,612年穆罕默德在麦加公开传播伊斯兰教时,欧麦尔起初受宗族传统多神信仰的束缚,反对穆罕默德和伊斯兰教。618年受其姐法蒂玛和姐夫赛义德的劝说和影响,信奉伊斯兰教。他的信教使麦加贵族十分震惊,一些商人也随之相继归信了伊斯兰教。在追随穆罕默德传教过程中,不但为传教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并将其女哈芙赛许配给穆罕默德为妻,结成了政治联姻。622年迁徙麦地那后,欧麦尔成为穆罕默德的得力助手之一,参与了创建穆斯林公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而以军事方面的策划为多。他率军参加了白德尔、吴侯德等多次重大战役。在艾布·伯克尔任哈里发时,他协助处理政务,制定讨伐半岛部落叛乱的作战计划,并提出尽快收集汇编《古兰经》的建议,被艾布·伯克尔所采纳。634年7月,欧麦尔继艾布,伯克尔任第二任哈里发,在他执政的10年(634~644)期间,被穆斯林称为“辉煌的年代”,他本人也被尊称为“信士的长官”。他依靠以迁士上层人物为核心的领导集团,联合各派势力,重用出身于伍麦叶家族的军事将领,团结各氏族部落首领,选用精明能干的下层穆斯林,形成强大的政治、军事骨干实力,使麦地那政权有了组织保证。他于635~636年,对内继续派兵讨伐叛教部落的零星叛乱,驱逐了海巴尔犹太人及纳季兰的基督教徒,使整个阿拉伯半岛实现了伊斯兰化。他对外继续实施艾布·伯克尔的远征计划,大举向半岛以外的波斯和拜占庭两帝国的属地进攻。从635~642年间,他命令兵分东、西两路同时出击,东线打击波斯帝国,西线打击拜占庭帝国,先后征服了叙利亚、耶路撒冷、伊拉克、波斯和埃及等地区,建立了幅员广阔的哈里发国家。与此同时,为在被征服的领土上传播伊斯兰教,欧麦尔对被征服地区的人民提出3种选择:(1)归信伊斯兰教,可免除包括人头税在内的一切贡税。(2)立约投降,保留原有信仰,作为顺民保护,交纳各种赋税。(3)抵抗者被杀,战俘沦为奴隶,或以现金赎身。迫于政治和军事上的压力,当地居民大多数改信了伊斯兰教,从此伊斯兰教发展成世界性的宗教。
  欧麦尔为巩固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和加强对新征服地区的控制,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制定了政治、军事、经济和司法制度。主要有:(1)凡属哈里发国家的重大国策,由最有威望的圣门弟子集体民主协商决定,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军政官员均由哈里发任命圣门弟子担任。(2)全国划分为若干省区,由哈里发任命总督,负责全省的军事、政治、财政等事务,凡大行政区和重点城市,总督只管军事和行政,其财政和司法,由哈里发直接任命专人担任收税官和法官(卡迪)。(3)将氏族战斗组织改编为常备军,组成步兵和骑兵,由哈里发直接调遣,按军功等级领取年俸和饷银,军队撤离大城市,驻在新的军事营地(Misr,米斯尔),命令将叙利亚的霍姆斯、巴勒斯坦的腊姆拉和卢德、伊拉克的库法和巴士拉、埃及的弗斯塔特等地先后建为军事重镇。(4)禁止阿拉伯人占有新征服地区的土地,将没收的土地分给隶农耕种,允许已信教的农民耕种自己的土地,征收低赋税,鼓励兴修水利。(5)建立国家岁收及分配制度,规定只有动产可做战利品,国家岁收全部交国库,除用于国家开支外,国库结余部分作为年俸,依据信教先后和军功大小分类登记造册,按不同等级分配给全国穆斯林。对先知穆罕默德家属的年俸特别从优,对阵亡的有功之臣家属的年俸予以照顾。他创建的这些国家制度,为阿拉伯帝国的建立打下了基础,被世界史学家誉为“伊斯兰国家第二位奠基者”。
  欧麦尔对伊斯兰教的广泛传播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639年主持制定了伊斯兰教历,规定以622年(穆罕默德由麦加迁徙麦地那的那年)为伊斯兰教历纪元,并以该年教历的岁首7月16日为教历元年元旦。他派遣伊斯兰教学者到各省区宣传伊斯兰教义,解决有关伊斯兰教的各种问题,聘请伊斯兰学者做顾问,出席有关会议,参与制定国家的大政方针。他任命伊斯兰教法学家到大马士革、约旦和埃及担任卡迪(教法官),开穆斯林设立法官职位的先河。他曾下令穆斯林军队所到之处,必须兴建清真寺,并扩建了麦加圣寺,还亲赴耶路撒冷将先知登霄“圣石”,加以清洗。他要求穆斯林要严格遵守教义、教律、制度和禁忌,规定所有穆斯林必须参加星期五的聚礼,下令各地官员监督执行。他以亲自率领群众礼拜来督促穆斯林履行宗教义务。欧麦尔对伊斯兰教立法作了充实和发展。他在处理新的教律问题时,如无《古兰经》和圣训的明文规定可循,便“揆情度理”,对民事、刑罚等根据他自己或教法学家的意见作出决定。后来采用这种立法原则的,被称为“意见派”。对于非穆斯林,特别对“有经人”(指基督、犹太教徒),欧麦尔主张尊重其信仰,按各自的教律行事,不受伊斯兰教律的限制。阿拉伯学者誉他为“立法的栋梁”。644年11月3日,欧麦尔率众举行晨礼时,被一个信奉基督教的波斯奴隶艾布·鲁厄鲁厄行刺身亡,葬于麦地那“先知清真寺”内的穆罕默德陵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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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蒂玛(Fatimah al-Zahra’,605~632)
  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之女。旧译“法图麦”、“法帖梅”。全名法蒂玛·宰赫拉·宾特·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哈希米娅。因系圣裔,被尊称为“圣女”及法蒂玛·宰赫拉(意为“佳丽的法蒂玛”)。为赫蒂彻在麦加所生。18岁时与阿里在麦地那结婚,生有两男二女,两男为哈桑(624~670)、侯赛因(625~685);二女为乌姆·库勒苏姆(Umm Kulthum)、栽娜卜(Zaynab,?~约685)。法蒂玛聪颖贤慧,富有主见,且善言、善诗。曾随其父参与攻克麦加和辞别朝觐等重大活动。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后,她极为悲恸,写有挽歌数行,以寄深切哀思。在处理其父遗产过程中曾同第一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发生过纷争。穆罕默德逝世后6个月,因悲伤过度而亡故。后受到伊斯兰世界普遍尊崇,不少国家的穆斯林妇女于伊斯兰教历每年6月15日大都举行纪念活动,称为“法蒂玛节”。中国穆斯林亦举行纪念活动。什叶派尤为尊崇,为她撰写了不少动人的故事和传说。10世纪初,什叶派在北非建立了以她的名字命名的法蒂玛王朝。布哈里和穆斯林二人汇编的《圣训实录》均收有她传述的圣训18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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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蒂彻(Khadijah,约555~620)  

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原配夫人。又译“赫底澈”、“赫蒂杰”等,全名赫蒂彻·宾特·胡韦利德。生于麦加,出身于古莱什部落阿卜杜勒·乌扎(‘Abd al-'Uzza)家族。其父胡韦利德(Khuwaylid)在古莱什部落同海瓦津部落的菲扎尔之战(Harb al-FiJJar)中阵亡。她曾同麦赫祖姆(Banu Makhzum)人结过两次婚,后成为麦加富孀,独立经营商业,许多有权势的人向她求婚均遭拒绝。穆罕默德曾受雇为她经理前往叙利亚的商队,其才干和美德赢得了她的信任和好感,最后两人相互爱慕,在赫蒂彻40岁时由其叔父欧麦尔主持,同25岁的穆罕默德结婚。15年后,穆罕默德接受安拉启示传教,赫蒂彻成为第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从物质和精神上给穆罕默德以极大的支持,并以其家族的威望护卫他免遭麦加多神教徒迫害。他们伉俪甚笃,共生有两男四女。赫蒂彻于620年65岁时病逝于麦加,使穆罕默德终生怀念不已。穆罕默德称她为“信士之母”(Umm al-Mu’mi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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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传说中的波斯帝国
奥斯曼(Osman,577~656)
伊斯兰历史上第三任哈里发,穆罕默德最早信徒之一,属古莱什部落倭马亚家族。644年继位后继续向外征伐,东灭波斯萨珊王朝,西达北非昔兰尼加,征服了拜占廷帝国在西亚、北非的大部分土地。在他统治时期,阿拉伯新旧贵族争权夺利的斗争日益剧烈。他们习染了拜占廷帝国和波斯封建贵族的剥削生活,土地私有观念日益浓厚,发家致富欲望恶性膨胀。奥斯曼年迈昏庸,腐败无能,贪得无厌,任用亲信。他废除了欧麦尔制定的规章制度,纵容亲信在“新领土”上搜括民财,夺取土地,以致引起出征在外的各部族贝都因人哗变,656年被刺杀。
  奥斯曼继前任纂集的《古兰经》,后世称为“奥斯曼古兰经卷”,对阿拉伯语的统一和伊斯兰教的发展贡献极大。据《旧唐书·大食传》记载,永徽二年 (651)即奥斯曼在位时期,大食曾遣使来中国,是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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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叶  《古兰经》中所载古代先知穆萨故事中的人物。埃及法老之妻。据载,其夫极端仇视以色列人,强令屠杀其所有男婴。穆萨诞生后,其母因怕被查觉,便将其装在箱内投入大河顺水漂流,后为人所获送入宫中。阿西叶对婴儿十分怜爱,经向其夫求情,获准将婴儿收养于宫中,又雇乳母(即穆萨生母)为其哺乳(28:3~13)。在穆萨成长的过程中,阿西叶曾多次保护他免遭法老的迫害。法老侦知妻子已在暗中归信穆萨后,便对她施以酷刑:钉手足,在胸膛上置以巨石,放在烈日之下曝晒。但阿西叶信仰坚定,毫不动摇,祈求安拉为她在天园里建一住室,拯救她脱离法老及其不义的民众(66:11)。据经注学家解释,《古兰经》讲述阿西叶的故事有双重含义:(1)将其与两位古代先知之妻因作恶而遭到惩罚作鲜明对比(66:10),阐明一个人的善恶及结局并不取决于其所处环境,而完全取决于其个人的思想信仰和行为。(2)阿西叶在遭到残酷迫害时的坚定表现,堪称“信道的人们的模范”(66:11),对于正在遭到古莱什贵族同样迫害的麦加穆斯林,具有现实的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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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  伊斯兰历史上第四代哈里发,什叶派第一代伊玛目(领袖),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幼年家贫,经穆罕默德抚养成人,骁勇善战,文采斐然。奥斯曼被刺后,被推选为哈里发,并迁都伊拉克的库法。他遭到穆罕默德遗孀阿以莎和奥斯曼同宗叙利亚总督穆阿维亚的强烈反对,随后,什叶派内部又发生冲突。661年被哈瓦利吉派信徒杀害。叙利亚总督、倭马亚家族的首领穆阿维亚夺取了哈里发职位称一世,迁都大马士革,建立了倭马亚王朝。
要和谐  要有爱
大食国。。。

艾哈迈迪。内贾德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冈,
   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
       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
伊拉克 萨达姆。。。。
莫非,莫非,有JQ。。
果然够无聊
同意楼上
汗。。把英雄全部介绍了一遍。。。
啊呀,插楼了
我同意的是贼快哈
这个绝对是水贴
够水的!~~     比指甲兄的还水
太水了,还发了这么多。
因水而生,与水结缘。
华丽的水过
火之意志
介绍几个人给大家认识下。   我真的不是水贴,不要把我移去水区啊。

阿布·伯克尔(Abu Bakr al-Siddiq,573~634)
伊斯兰教历史上的第一任哈里发(632年—634年在位)。
阿布·伯克尔生于麦加,是当地的一名富商。 ...
☆红夜 发表于 2009-11-23 11:27
极明显是水贴...............
我是一个坏淫..要追上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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