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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没发完吧,怎么看不懂啊
孤魂野鬼
同意楼上,20楼的没发完.
新时代理想女性的标准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木马病毒,翻得了公园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好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坟,坟上坐着2个人,一曰:师太,你就从了老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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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还是那座山,山里还是那座坟,坟下坐着2个人,一曰:师太,你就放过老衲吧,。。。
楼上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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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佩服你们 鬼故事都能编........我也想混点兑换卷来着  可惜只会纯水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冈,
   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
       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

子在坟上曰:谁偷了喃的内裤,赶紧还回来

要不然。。。

有一天 有一个人晚上去公园散步 公园里一个人都没有 突然看见一个一身白衣披散着长发的女人 背对着他 他很好奇 就走了过去问
小姐 这么晚了你自己在这跟什么 那个白衣女人慢慢的回过头来说; 我在等我男友 他问; 你男友去哪了 女人回答;他去年就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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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发完 想要接着看的看的 等我今天写完了再发
梅坐在梳妆台前,把头发披散在胸前,每天早晨梅总要把自己扔在镜子面前,发一会呆,什么都想,或者什么都不想。梅是个平凡的女孩,走在大街上随时会被淹没的那种,梅唯一骄傲的就是那一头留了一十六年的长发,打从有记忆起人们就开始夸奖她的头发好,打成辫子后尤其好,油光水滑又黑又粗人见人夸。故事里那个女孩的辫子有我好看吗?梅想,不知为何,从昨晚开始,女孩娇弱无力的背影在她眼前一直萦绕不去,每次想起来,梅微微的战栗里有一丝莫名的兴奋。

  梅就这样披头散发地坐在梳妆台前,静静地凝视着镜子里那张毫无特征的脸,渐渐的,意识好象被秋风抽空的云朵消弭在空白无际处,而时间的钟摆则在突然间变得悠长起来,空气仿佛凝固住了,接下来的时间里面,梅在心里面和自己打了个赌,看看自己接下来会做些什么:是打根麻花辫子,梳条马尾巴,还是就这么永远披散着头发?梅经常沉醉于这样的心理游戏,每一回在这种冥想的选择前梅都体验到一种四肢瘫软动弹不得的眩晕感。

  梅还有一些其它的古怪念头,比如说,站在阳台上,望着远方的云和树,梅会有纵身跃下的冲动,梅不认为这是件多么危险的事,也许这一跃便会有另一种奇异的结果发生:原来我会飞!再比如说,有时在大街上骑车,看着身边呼啸而过的车子,梅就想,如果我将车把稍稍偏左一点点,就偏一点点,那会怎么样呢,会发生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也许这一撞把汽车给撞瘪了,就像那个摔断脖子的超人?或者即使我死了,人们也永远猜不透这场车祸的真正缘由,既不是司机酒后驾车,也不是我蓄意自杀,这个车祸的缘由只是因为我想实验一下把车把偏左一点点的后果而已,那些好心又好奇的人们会聚集在车祸现场交头接耳唏嘘扼腕绞尽脑汁,而真正的谜底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梅每每想到这里的时候总是禁不住地嘿嘿窃笑,像个恶作剧的孩子。

  梅终于编好麻花辫子,换上崭新的衣服。这时太阳已经很高了,迎着阳光梅看见里面有无数的尘粒在轻舞飞扬,就如同嗅到了生活的气息,心里很安详。

  上午9点30,吴如约来找梅到照相馆去拍结婚照片。

  照相馆的老头已经很老了,就连鼻涕挂在唇角也是浑然不觉,不过梅觉得老头再老也老不过那台立式的照相机,它那张黑黢黢的镜头里吞噬过多少张幸福而甜蜜的笑脸呀,梅想。老头在黑面红衬的相机套里鼓捣着,半天,满头大汗地探出脑袋,抹了把唇上的液体,说:“呶,说茄子。”“等等”,梅突然说,转身很优雅地把辫子甩到胸前。

  “好了”,然后梅和吴一起说,“茄——子”。

  走出照相馆的时候,梅隐隐有些兴奋的感觉,结婚尽管是件后患无穷的买卖,但是这一刻梅竟然有些幸福的感觉,梅仿佛看到了那即将到来的美丽人生的背影,她下意识挽紧了吴的手。

  正午时分,街上有些寂寥,偶尔有车子呼啸而过,溅起一些声响,随即消逝在无尽的虚无之中。梅挽着吴的胳膊,感觉出他的肱二头肌很结实,梅的喉头充塞着难以名状的快乐,这一刹那梅忽然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太古怪,她决定放弃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

  梅和吴站在街道的中心,西边方向飘来片段的欢声笑语,在沉寂的空气中若隐若现。梅扭头看见迎面过来一辆贴着“喜”的东风牌卡车。卡车上全是些青年人,他们张开大嘴唱歌就好象这街道是他们家的厕所。

  吴拽着梅的胳膊说,快过街。梅下意识地跟脚走,东风车过来的很快,梅还没有反映过来是怎么回事,就砰的一声哄然倒地。

  梅醒来的时候,周围已是围满了人,叽叽喳喳,言辞透着焦急的关切之情,梅看不见这些的面容,因为她的那根又粗又黑油光水滑的辫子正好被压在东风车的后轮底下,梅的脸也被死死地压在了地面。

  梅听见一个男声说,好险,头和轮子只有半米的距离。

  女声说,真是奇怪,居然会把辫子压在轮子下面。

  然后吴说话了,他说,要不我们把辫子剪了,这样就可以出来了。男声和女声都纷纷说是。

  这时梅说话了,不,不能剪辫子。她心想,这根辫子是我的骄傲。

  那怎么办呢,吴说。

  你让司机把车子往前开,我不就出来了吗?笨死了你。梅说。

  车子发动的时候,喷出一阵浓郁的汽油味,薰得梅脑袋一阵眩晕,但是很香。梅想,没事了,把辫子拿出来就一切都没事了。

  车子发动了,稍稍向后坐了一下,然后梅闻见大脑和路面接触的气息,质地细密空旷寂寥,这一刻梅看见了那个女孩的背影,远远看去,形单影只娇小无力,脑后那条辫子又黑又粗油光水滑,诱人极了。

  梅死了。那一天是梅大喜的日子。

  一周后,吴上照相馆取照片,发现照片里梅的面目模糊,只有那根辫子又黑又粗油光水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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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中,我的男朋友上了成功岭。

    无聊之际,我就找我的一个好朋友一起去爬擎天岗。

    对于阳明山,我跟她都超熟的,几乎踏遍了,她便提议:「我们从擎天岗走到涓丝瀑布去吧!!

    因为她没有去过,而我也觉得那瀑布挺可爱的,所以就一边聊天,一边走到了涓丝瀑布。

    当瀑布出现在眼前时,朋友兴奋的想要去玩水。当她越过栏杆的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不是放马后炮,是真的!),所以赶紧叫她回来,于是,她一脸扫兴的样子看着我。

    我说:「我们走吧!不要待太久。」离开涓丝瀑布没多远,我开口:「妳知道我为何叫你回来吗?

    她说:「不知道耶!我觉得你怪怪的...」我说:「我刚刚有一股很不好的感觉!不知道是什么...所以快走,真的!」

    话才说完,就看见左边悬崖边突然出现一双红色的鞋子....看得出是女鞋,很新,不过没有看到人。

    看到那双鞋,我的直觉居然是「跳下去!」我们两人对看一眼,一句话都没说就一直往前走,一直走...直到出了山林,看到太阳才松了一口气。

    我说:「那双鞋好恐怖...」朋友也说:「对呀!觉得毛骨耸然!很恐怖~」我们始终搞不懂,为什么那双鞋会在那?

    下山后,我们去找她男朋友。他男朋友一看到我们,就很紧张问我们去了哪里...

    一听到我们去了涓丝瀑布,便很生气得骂了我们一顿,然后才告诉我们这个故事…

    有一对兄妹彼此相爱,但是碍于伦理,不能在一起,两人便决定殉情。

    他们相偕从涓丝瀑布一起跳了下去。男的死了,女的被救起。但听说男的尸体一直找不到。女的被救后,又再跳一次,离奇的是,这次跟男的一样,尸体也找不到......

    此后,每年农历七月的时候,她们殉情的地方都会出现一双红鞋。到底怎么回事?没有人知道...
   
    不过,据说不是每个人都会看到那双鞋的.....看到的人要是在当场乱说话,或是碰到它,就会.......

    听到这...我跟朋友两人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回头想想...,真的很恐怖....
   
    因为我们在山中,完全没有遇到任何一人,这是不太合理的,因为阳明山上每天都有一大票人去爬山,偏偏我们没有遇到半个人??既然我们看到那双红鞋,那代表…更恐怖的是…那双鞋我和她第一眼的感觉都是「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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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二点,梅又坐在梳妆台前,把头发披散在胸前,她望见镜子里的自己竟然没有脸,梅心里觉得非常奇怪,她正面对着镜子怎么会看不见自己的脸?梅于是睁大眼睛,盯着镜子仔细看,看着看着,又黑又粗油光水滑的头发飘起,变成白衣贞子爬出镜子,咧嘴说:我给你兑换券。。。我给你兑换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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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给我讲过一个鬼故事,主人公是早已作古的同村刘九爷。
  此人出了名的大胆,以前刚解放时此人偷偷摸摸做点小生意,所以
  常常走夜路,用他本人的话说是炼出一身的胆儿。
  以前乡下农村吃过晚饭就没有什么娱乐可言,不像现在电视电影什么都有(我估计这是
以前农村生孩子多的一个直接原因,每天晚上就那点乐子,你说呢,呵)。这时往往就是聚
众侃大山,而侃的最多的当然是鬼魂之类的了。
  就有这么一个冬日晚上,几个人吃完晚饭没事就聚在一起闲聊,话赶话地就打起赌来了

  刘九爷嘲笑另外几个人迷信,胆小。另外几个人就激刘九爷打赌,让他独自去村西一处
新坟那里呆一会,如果他敢去,他们就请他喝一顿酒。这处新坟是一个多月前一个喝农药自
杀的女人的坟。农村说法,死于非命的女人是怨气最重的,就是白天大家都不太敢靠近她的
坟。
  刘九爷本来也是有点怕的,但架不住几个人一激,就答应了。那几个人说为了证明你去
过那里,你要在坟前打一个橛子(一端削尖的木桩),回来就请你喝酒。刘九爷于是准备了
一个橛子,提上一把斧头就去了。
  那晚天阴,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刘九爷完全凭着方向感走到那个新坟前的,白色新土
的坟堆在黑夜里显得格外突兀,坟前还有没有烧完的冥币,猫头鹰的叫声更是平添了许多诡
异的气份,虽说胆大,刘九爷还是汗毛直立,一背冷汗。死者为大,还是拜拜吧,刘九爷心
里想着,拜了两下,嘴里念叨着得罪莫怪,就蹲下身拿出了橛子,轮起斧头几下就打在坟前
了,忽然一阵风吹过来,卷起了地上没有烧完的冥币。刘九爷起身就想跑,就觉得身子猛然
被什么拉住往下拖,这一下,真是令他魂飞天外,大叫一声“救命啊”就昏了过去。

  打赌的另外几个人等了好久还不见刘九爷回来,担心出什么事儿,商量着一起去看看,
就提了马灯一起去了,来到那里一看,刘九爷躺在新坟前还在昏迷中,橛子已打好了,牢牢
地把他穿的长棉袍的前襟一同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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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阳向去农村串门儿,在和亲戚们聊天时,亲戚告诉他,这里的厕所有鬼,不过,你不接受鬼的东西,鬼就不会伤害你。可能是水土不服的原因,到了晚上,楚阳向的肚子痛得要命。实在没办法,楚阳向只好怀着恐惧的心理,硬着头皮去了厕所。 楚阳向刚蹲下,便听到鬼的声音:“要红色的手纸还是白色的手纸?” 楚阳向知道不能接受鬼的东西,便答道:“我一直用报纸。” 看样子,楚阳向是得了痢疾,过了不一会儿,楚阳向又跑到了厕所,不过,这次,他不再害怕了。 鬼看到楚阳向后,又伸出手说道:“要《青年日报》还是《中央日报》?” “我一直用体育类报纸。” 夜里,楚阳向第三次上厕所。 “要《青年体育》还是《中央体育》?”鬼问。 “......我......我只想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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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第三层楼
  凤林园的11号楼,由于楼内线路的问题,整幢楼都是黑漆漆的。尤其是晚上的时候,在路边的几盏昏暗
灯光的陪衬下它欲显阴森。
周宇是一个高三的学生,他每天下学很晚很晚,骑车到家就已经10点多了。不巧的是,这个周宇正住在
这幢楼里……
11月2日,又是一个惨黑的夜晚,零星的灯光划出了惨白的弧度……
22点的钟声刚刚敲响,周宇刚放好车走进了漆黑的楼里。
周宇像往常一样快步向楼上走去,当他走到2楼时,听到了一阵阵有规律的“铛……铛……”声。
周宇停下来仔细听了听,声音消失了楼内又恢复了死般的寂静。
周宇对于自己的神经般感到好笑“我是一个男孩子还会怕这些!”周宇自我安慰的语句在楼道里回荡。
突然一丝微弱的笑声从楼上传来,伴随着这声轻笑的是一股刺骨冷风向周宇袭来。周宇顿时打了个寒颤,有
种恐惧笼上心头。
“铛……,铛……”的声音重新响起,声音比刚才重也清晰了!
周宇恐惧极了,他快速向楼上跑去。
刚到了三楼,一切声音都停止。
安静,真的安静了!
周宇还缺向上跑去,但一种莫名的强大力量却拉住了他,他一步也动不了了!
“哥哥!来和我玩球呀!”
悠远的声音从周宇身后飘来。
“不要回头,不要回头!”周宇是这么地告诉自己,但那僵硬的身体仿佛不属于自己一般,他自己慢慢的
向后转去!
“哥哥!来和我玩球!”一个惨白的身影,拍着手中一个鲜血似人血般的皮球,发出刚刚那“铛……铛……”
的声音。
周宇看着那鲜红的皮球,一下一下的跳动。那仿佛是一颗跳动的心脏,那种血肉的真实感让他感到生命
被一点一点的抽空,一颗颗巨大的汗珠从他的头上滚了下来,厚重的衣服似乎早已被汗珠浸湿。冰冷的感觉从
脚底窜入头脑,他置身于冰窖当中。
“哥哥,来和我玩球呀!”童稚的声音再次想起,空洞而悠远!
强烈的窒息感缠绕着周宇,他粗重的喘息着,不过血色还是很快的自他脸上退去,一种濒临死亡的恐惧
占据了他的心。周宇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那童稚的声音再次响起!
“小皮球,小皮球……哥哥!快来和我玩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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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四日中国的鬼节,在那一天,鬼王会把地狱大门打开,让有主无主的鬼魂到人间走走,有主的回家去,没主的就到处游荡。所以,老人们都说,七月十四日上街会招魂的。也许这个传说是真的喔!因为我就碰见了,就在七月十四日的那天晚上。

  七月十四日那天,晚上九点,我刚被公司的老板臭骂了一顿,心情恶劣,不知为什么很想到街上走走,打开家门,一阵阴森森的寒风吹过,我本想进屋多添一件衣服,但回头一想,还是算了吧!街上,冷冷清清的,只有几个人在赶路,他们匆匆忙忙的样子,与我优闲的态度实在是有着很大的区别。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匆忙,也没兴趣知道,一个流落他乡的异地女孩,还是不要管这么多的好呀!今晚的天色不太好,云层很低,阴沉郁闷,让人觉得分外不的不安。呼~~~!刮风了,我拉紧了衣领,真是好冷喔!但与其在家里生闷气,还不如吹吹晚风,弄个感冒或许会增添,我想。走呀走呀!看街上行人赶路的千态,看路上车子飞奔的百姿,看林林种种的大厦在风中的摇曳。越走天越黑了,终于,我走累了,走腻了,走得双腿又酸又痛。在路边供行人休息的长椅子坐下,我抬头仰望长空,没有半点星光,只有一层又一层的云雾飘浮,星星都跑那去了?我皱着眉头,不知所以。

  有点儿迷糊,睡虫不知什么时候钻进我的脑里,我开始半睡半醒之间。突然,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有人站在了我的身边,我刹时清醒,一个单身女孩在街上游逛是件很危险的事,可是我走了这么久,现在才发觉到。急忙坐直身,整个人处于警惕的状态,随时扯开嗓门,准备叫人,虽然不知道是否真有救星。可是,很快,我知道这不过是我的过敏反应而已,街上找个鬼影都没有,更何况是人?哎呀!我不知在街上走了多长时间了,走得脑袋都产生幻觉了。“回家吧!”我对自己说。站起来,才抬头,突然看见在不远处,树下有着一个人影,什么?我瞪大眼睛,刚才不是幻觉吗?这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呀?我不敢乱动,只是静静地观察他。他的视线没望我这一边,只是一直对着马路对面的一幢大楼看,那幢大楼已经很残旧了,不知他在望什么!本来我是应该走的,管他望什么呢!这一切都与我无关呢!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却没有,反而走到他的身边,他的脸因天色太暗了,看起来有点儿朦胧,虽然是这样,但他脸上那抹忧愁,却清晰可见。“你在看什么?”我为自己的大胆而惊讶,他显然也被我吓了一跳,他望着我,我望着他,虽然我们的距离这样相近,但还是看不清彼此。我不敢再开口,因为我的鲁莽而脸红。幸好,过不了多久,他开口了,“我在看她。”他的声音有点怪,本来我们就站得很近,但听他说话却象是在很远的地方传来。“她呀?”我顺着他的目光向那幢楼上望,可是这幢楼一定是荒废了很久了,连大门都被虫子蛀得差不多了。“这地方能住人吗?”我不相信地问,他笑了,“当然能,当一个人没钱的时候,什么地方都能住人。”“喔,是呀!”我本身也很穷,所以深有体会。“那么你看到她了吗?”我再问,“没有……”他低下了头,“为什么?她不在吗?还是她住得太高了,你的视力不好?”我又问,“她不在。”他说。“这样呀!你也真是,来找她应该先打个电话嘛!”我禁不住说了他几句,他用很奇异的目光看我,没说话。我却脸红了,是喔,我不过是个陌生人,凭什么去管他的事?我想在他眼中,我一定是个疯子,一个女孩在夜晚向一个不认识的男孩搭讪,搞不好,他会当我是不正经的女孩呢!“你不是。”我张大嘴望着他,“你是个好女孩,”他对着我笑,他笑起来其实很可爱!“你怎么会知道………”我讶异,他嘴边的笑意更深了,“因为你的脸藏不住秘密。”我有点疑惑,但没深究。“你这样等下去会有结果吗?她也许已经搬走了。”“她是搬走了。”他再次低下头,把脸深埋在夜色的暗影里。“那你还等?”我不可思议地问,“因为她说会回来的。”他再次对我笑,但这次的微笑和先前的几次不同,带着苦涩的味道。后来,我们一直这样聊着聊着,我不知道他是谁,他也没追问我是谁,我们之间仿佛有着某种默契。后来他送我回家………………

  第二天,我出去办事,办事的地方就在昨天遇见他的那个地方的附近。于是我特意又去看那幢大楼,我想,或许还会见到他。可是没有,我走近了大楼,昨天在对面马路看,不是看得很仔细,现在近看,实在是破旧不堪,这里根本不可能住人嘛!我再次肯定。“小姐,你找人吗?”一个老婆婆问我,我回过神来。“喔,请问,就是这楼有人住吗?”“什么?住人?”老婆婆的神情就像我说了个多可笑的笑话一样,“喔,这根本不可能,这里死过人,原来的住户都搬走了,早就荒废了很久了。你要找人吗?”“咦?喔,不……”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连他等的女孩的名字都不知道。本来我就想走的,可是老婆婆可能闷太久了,竟然拉着我说起这幢楼的历史,这我才知道了关于他的历史。他爱上了这幢大楼的一个可爱的女孩,爱得很真,爱得很深。但父母都反对,因为他实在是太穷,不能给女孩任何的未来保障。他们的爱情处得很苦,也很累,但他们还是一样的相爱,相恋。可是天意不由人,她的父母为她找了一个外侨的对象,虽然年龄很大,但表示很爱她,愿意娶她。那天晚上,她在他的怀里哭了一整晚。她哭着说不要离开他,她哭着说要跟他走,她哭着说发誓一生爱他。他想,有她这句话就够了,就是死也无憾!那天晚上,他向她提出分手,她不解,问他为什么,他只是残忍地掴了她一巴掌,她哭着走了,抛下狠话,一生再也不要见到他。他很痛心,真的,但却又不能挽留她。她的消息就这样消失了一段时间,他以为今生不会再见到她了。但是,七月十四日那天,他收到了她的来信,她告诉他,她要订婚了,但她一点都不爱那个人,她只爱他,她说,她要回来,回到他的身边。他又惊又喜,不知该不该接受,但爱是苦难的,经过一次的考验,他想他们会在一齐的,他们会幸福的。于是,那天晚上,他来到了这幢大楼楼下,等她。当然结果是可悲的,她并没来,一整晚没出现。他等得好累好累,却没有半点离开的意思。当他知道她不会来了,他的脑里一片空白,他走上了大楼的楼顶,纵身跳了下去。从此,他就永远地停在大楼的马路对面,一直在等她。但是其它的住客害怕极了,都很快地搬了家。

  故事听完了,“那个女孩一次也没来过吗?”我问,“哎!女孩那天晚上有赶来的,但由于太匆忙了,结果在路上出了车祸,造成了一生的遗憾。”老婆婆叹惜地摇摇头。我没再发言,有点麻木地离开,那天是他吗?那个故事里的他,那个一直在等赶不来的情人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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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经历一场濒临死亡的事故后,一名循规蹈矩、惹人喜爱的居家男人和一名连环杀手交换了身体。现在,居家男人被关进了大牢,而连环杀手却堂而皇之地亲近他的妻儿。居家男人必须设法阻止连环杀手将他的妻儿加入那份长长的死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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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人,他有一个女朋友。他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爱她, 可是有一天,他女朋友无情的离开了他,甚至连一个理由都没给他。 
看着自己的女朋友被别人挽着手逛街,他痛不欲生,失去了理智.终于有一天他把女朋友杀了。本来他打算杀了她以后自杀的。可是将死之时才感到生命的可贵。 
从此以后他天天被噩梦困扰,梦境中他女朋友赤身露体,披头散发,红舌垂地,十指如钩来向他索命。 
  噩梦把他折磨的形如销骨,一天他找来一个道士已求摆脱。 
  道士要他做三件事 
  第一,把他女朋友的尸体好好安葬 
  第二,把他女朋友生前穿的睡衣烧掉 
  第三,把藏起来的血衣洗干净 

  所有的事情必须在三更之前完成,要不就会有杀身之祸! 
  他遵照道士的嘱咐把所有的事情都做的很仔细,可是那件血衣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马上就要三更了,豆大的汗珠从他脸上滴下来把地毯都打湿了。 
  在将要三更的时候他找到了那件血衣,可是不管怎么怎么搓就是洗不掉。 

  这时候忽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窗户被狂风拍打的左右摇曳,玻璃的碎裂声让人更加心惊肉跳,突然所有的灯全灭了,整个屋子一片漆黑.闪电中,只见他女朋友穿着染满鲜血的睡衣,眼睛里滴着血,满脸狰狞的指着他厉声道: “ 你知道为什么洗不掉血迹吗??”  他被吓呆了一句话说不出 
女朋友继续道:“因为你没有用雕牌洗衣粉,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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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秀儿在大厦的15楼上班,每天都坐电梯,大厦的下面13层都是用来住的,她坐的电梯是直接通向14楼以上的楼层的。以下的楼层不停。  
   电梯用的是大厦自己的发电机,所以从来没有遇到电梯停电或者困在电梯里的事情,可景秀儿一直觉得不安,于是这天发生了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  
   那是星期一的早晨,景秀儿睡过了头,到公司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她在一楼等了几分钟,电梯一到,就急匆匆的冲了进去。  
   因为已经是办公时间,平时相当拥挤的电梯已经没有什么人在用了,连上景秀儿,只有三个人,另外两个,是一对母女。  
   景秀儿无意地打量了她们一下,这是两个陌生人,母亲穿着冬天普通的大花外衣,女儿扎着羊角辫,秀气可爱,不过从她们的穿着来看,这是两个外乡人,不知道上办公区去干什么。  
   景秀儿平时就是个热心人,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们是不是找这栋大厦的居民啊。  
   是啊,那个母亲答到。  
   你们坐错电梯了,秀儿笑起来,这是办公室专用的电梯哦。不过没关系,一会儿我下了,你们坐到一楼,从南边的门进去,就能找到。  
   谢谢你呀,你真是个好人啊,那个女人笑了起来,然后冲身边的小女孩说,阿宝,叫阿姨。  
   阿姨,那个女孩的眼睛扑闪扑闪的,一脸的可爱,忽然,电梯里的灯闪了几下,然后熄灭了。秀儿听到咚的一声,暗叫不妙了。电梯停电了!秀儿沉住气,她清楚的记得报警的按钮的位置,用手指摸到,狠命的按下去,没有任何反应。阿宝,你不要害怕,一会儿就有叔叔来救我们了,好吗?是那个母亲在安慰身边的女孩子,不说倒好,一说,那女孩忽然呜呜的哼了起来,像只迷路的小猫。  
   妈妈,我饿,我饿,我好冷。。。。  
   秀儿的眼睛还没有适应黑暗,便顺着声音摸着去抱那个小孩,空的?秀儿在电梯摸了一回,什么都没有?你们在哪里?她惊恐的问到,妈妈,叔叔怎么还不来啊?我好饿,我好冷,我想睡觉。。。  
   你们在哪里?秀儿的声音开始颤抖了。。。。  
   “哗”忽然眼前的门打开了,一道光线冲破了景秀儿的眼睛。  
   有人吗?我们在这里,秀儿大叫,电梯是恰好在13至14楼之间的停下来的。外面的人用力把景秀儿拉了出去,秀儿倒在地上气喘吁吁的说,还有人在里面。没有了啊,小姐,乱哄哄中,有人肯定的告诉他,不可能,还有一对母女在里面啊。她挣扎着站起来,打起手电往里面一照,什么也没有。秀儿的心脏刹那凉到了冰点,这是一次稀有的事故,发电机忽然坏了,于是导致了电梯断电了。  
   呵呵,小姐你这算什么啊。还好是工作日,马上就有人来救你了,身边的一个保安告诉她。你知道吗?两年前的一个十一七天长假,有一对母女来找亲戚,因为坐错了电梯,而恰好发电机又出事故了,就被困在了里面。等上班时发现她们时,两个人都饿死了。保安一直说着,根本没发现景秀儿的脸惨白得像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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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曾经有一家疯人院,这大约是几十年前的事了,现在是一座破屋子,已经被遗弃了,因为传说有鬼魂在那里出没,所以,没哪个开发商肯开发,也因此,那里也成了一块没人敢接触的不祥之地,可是,世上总有人不信邪.
    小于和大钟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都有地位,有财产,二人准备开发这块不祥之地,使之变为一家商厦,以完成二人的财富梦想,当然,他们就不信这个邪。但是,即使世上没有鬼,二人也要去那疯人院一探究竟。
    9月24号晚,二人准备一探究竟,本想再叫上几个朋友一起去,没想到,他们的朋友都说不吉利,于是,就他们二人一起去了。到了门口,小于说:‘哎,大钟,蛮恐怖的。’
    “世界上没鬼的,别听那些人胡扯”。大钟说道。
     “恩。”小于也随之定了定神。
     二人便一同进去了,这家疯人院共3层。小于进去后用手电照了照,除了破旧的屋子并没什么,可是,这时,大钟目瞪口呆了,大钟望着二楼的楼梯那儿,小于顺着看了过去。“啊!”小于大叫一声,只见,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女人,现在又不是冬天,那女人穿着大衣,用手电一照,脸上还有血。小于胆子很小,昏了过去,大钟颤抖的问了句:“你··是··你是什么人?”那女人没回答,这时,窗子和门被一阵风关上了,大钟推了推昏倒在地的小于,可是小于没有醒,大钟赶忙开门逃跑,可是,门却锁住了。紧接着,一声惨叫后,门开了,风停了,一切又是那样安静。后来小于醒了,看起来他已疲惫不堪,忘了自己在做什么,蹒跚的走出了门,刚出去后,那个穿黑皮大衣的女人又出现在了他面前,这使得小于恍然大悟,回头一看,只见一具尸体,就是大钟的,头和身体分离了,小于又转过头来看着那个女人,全身发抖,汗水直流。小于立刻跑向了大街,逃脱了。
    但是这并不是幸运,小于已经疯了,已经傻了,成了一个神经病,天天嘴里只有一句话:“疯人院有鬼··有鬼··有鬼!!”
     从此,更加没人敢去那个不祥之地了。这事一经传播,疯人院更加神秘了,后来,有一个曾经在疯人院当过医生的人说了这样一件事(那个医生已经有70多岁了):“40年前的9月24号,有名神经病患者死了,是个女的,穿一件黑大衣,后来就不断有怪事发生了,院长死了,那女人的主治医生死了,连主任也··唉··,不说也罢。还有,那个女人死后下葬的时候,她的脸不小心被刮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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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看啊 吓死与我无关!
无论何时,请不要使用陌生人的红色墨水笔……
  
   “先生,请用笔在这里签字吧。”服务台的小姐不耐烦地重复着刚才说过的话。
   服务台的玻璃窗外,吴封正在浑身上下寻找着墨水笔,记得今天早上还在上衣的衣兜,怎么转眼间便不见了。
   大概是掉在路上了,吴封想。
   后面的人群又是骚动,小声咒骂着手忙脚乱的吴封。
   “兄弟,喏,用俺的吧。”一只拿着墨水笔的手从吴封的肩膀后伸过来。
   吴封回过头,看到的是一个苍白的男人的脸。朱红的嘴唇,和脸色很不相称。
   “哦,谢谢……”吴封接过笔,咧着嘴笑着说。
   吴封拔下了笔帽,找到单子上的签字框提起手腕正要下笔,手却悬在半空落不下去,好象关节突然定死一般,动不了。
   “怎么了?”后面的男人问道。
   “哦,没啥。”吴封摇了摇头,看了看自己手腕,并没什么异常,于是专注精神,重新在单字上签字。
  
   几秒钟后,吴封歪着脑袋看着自己在单子上的签字发呆。
  
   红色的字——鲁大山。
  
   鲁大山,他是谁?吴封疑惑,怎么会写出这个名字,而且这钢笔的墨水是红色的。苦苦思索,这个名字似乎是在签字的一刹那间钻进了自己的脑中……
   身后的男人“哦”了一声,“兄弟,你咋写俺的名啊。”
   吴封的脑神经好象被重重的捶了一下。
   “你的……名字?”吴封问道。
   “你咋写俺的名字。”那人还在喃喃的说,如同梦呓。
   一阵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吴封皱眉,发觉这另人作呕的味道来自那份单子……或者说,单子上那红色的名字——鲁大山。
   “你!咋写俺的名字!”那男人突然大吼,让吴封吓了一跳,整个营业大厅的人都停下手中的事情看着他。
   吴封惊讶的看着他,那朱红的嘴唇似乎要流出血。
   突然,那人转头狂奔出去,带着众人诧异的目光。
   吴封不明所以,小跑着跟了出去。
  
   门口处,又是一股浓郁的血腥!吴封愣住,是和刚才一样的味道。
   向外看去。马路上,不一般惨景。
   车轮下,是被碾碎了头颅的尸体,正是刚才那个男人。
   吴封飞快跑回到大厅,扶着大厅中央的立柱。那血型味似乎还环绕在身旁。胃部抽搐,想要呕吐,忙用两手捂住了嘴,手一松。那支红色墨水的钢笔掉在了地上……
  
   “哎?你们谁看到我的钢笔了?”办公室里,李洁便寻不到自己的钢笔,于是抬起头问同事。
   “喏,用我的。”一只拿着墨水笔的手从李洁的肩膀后伸过来。
   “谢谢。”李洁接过笔笑着说。
   落下笔,李洁迅速的在项目单上写下了红色的字——吴封。
   李洁愣住了,抬起头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刚才递过钢笔的人。
  
   吴封歪着脑袋,看着项目单上自己的名字,自言自语般的说:“你咋写俺的名字啊。”

本主题由 1嗰亼dě笹堺 于 2009-6-7 14:08 审核通过收藏 分享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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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尸间的女尸竟然怀孕了

殡仪馆新换了一位守夜人,是位年轻的小伙名字叫王明。

  他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看护死尸。

  这一夜的风特别大,外面黑漆漆的,天上没有月亮。

  停尸间的后院,除了沙沙的树叶声就别无他音。

  与这停尸间隔着一道门的前屋,王明端着一杯沏好的热茶细细的品着。

  眼睛盯着桌子上的报纸,报纸头版硕大的印刷字体吃染赫然写着《看更员离奇死亡之迷》“哼当我吓大的?王明把报纸扔的老远。然后,仰身把双脚搭在桌子上,继续品茶。

  他这么做只是给自己壮胆罢了。不久前,这里看更的张伯突然死掉了。尸体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勒痕,属于窒息而死。但现场怎么也找不到一丝搏斗、凌乱的痕迹,许多人就说这是被鬼魂锁命,但具体是如何还是没人知道。

  “咚,咚,咚”有人敲门。王明猛然一惊差点摔掉手中的茶杯。

  奇怪?这么晚了谁还会来?领导来查岗?不可能的,那群会享受的家伙比谁跑的都快。

  带着疑虑,“谁?”
“我是前院扫地的。”

  王明打开了门。一个头发有少许白,年纪五十上下的老头。

  “你是谁?有事吗?”王明惊讶的问。

  “我是前院扫地的,天晚了来这里歇歇脚。”老头说。

  “哦?那您请进。”王明把老人让了进来。但是他心里奇怪,这么晚了这老头还要工作吗?

  老头也不客气,象是自己家里一样,大大咧咧的坐在王明刚刚坐过的椅子上。

  “您怎么称呼?”王明一边给老头沏茶一边问。不管怎样这怕人的夜里有个人陪也是件好事。

  “叫我张伯好了!”老人抬起头用浑浊的眼球看着王明。

  “啊!”王明惊叫出口,手中的暖瓶险些掉在地上。

  “呵呵!别怕,不是死去的那个张伯,这里姓张的老头很多的!”张伯笑他解释着。

  王明听后擦了擦惊吓出的虚汗,抖着尚未稳住的手倒水沏茶。

  “来,张伯您喝茶!”

  “小伙子,不用这么客气!”张伯接过茶客套的说着。

                 

  这时外面的风大了些,不一会就狂风大作。似乎要下雨,猛烈的风灌进这个小屋。

  将王明扔在地上的报纸掀起老高,那个《看更员离奇死亡之迷》的黑字印刷标题再一次印入王明的眼睛里。

                 

  “知道‘张伯’为什么会死吗?”张伯泯了一口茶沉沉的说。

  “不知道!死的太离奇了。”王明回答。

  “他是让一个女鬼掐死的。”张伯还是那副腔调。

  “哦?大家都这么讲,您也是听来得吧?”王明怀疑的说。

                 

  “哗,哗,哗”外面嘈杂的很已经下起了雨,而且下的很大。

                 

  张伯过了好半天才开口:“我不是听说,我知道所有事情的经过。”
“不会是真的吧?”王明吃惊的瞪大了眼睛。

  张伯笑了笑:“我给你讲个故事。就是关于张伯的故事”

                 

  张伯是个孤儿,没文化,也没有本事,一直穷着。所以也就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就这样年纪过了也就不再去想了。几年前到殡仪馆做看更人,就在这里看护尸体。

  开始他是很怕,但后来逐渐熟悉了适应了,而且喜欢上了这种气氛。胆子越来越大,居然去打开冷藏柜看尸体。其中也有女人的尸体,张伯摸她们,她们也不反抗。他很喜欢。所以这成了一个习惯,后来他选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尸做老婆…………

                 

  “打住,打住。太荒诞了,太不能让人相信了!不真实。”王明大叫,打死他也不会相信的。

  张伯阴恻恻的在笑:“我有办法让你相信!”

  “什么办法?”王明很好奇。

  “你跟我来。”张伯站起身,向停尸间那扇门走去。
“喂!别开玩笑。”王明看他的举动,心里有些发毛。

  张伯又是阴恻恻的一笑,将那扇门打开,闪身进去了。

                 

  雨更大了,不时还伴着炸雷。一声声轰击着王明的心脏。恐惧添满了王明脑袋的每一个缝隙。张伯到底在里面做什么?难道真的要同女尸做爱吗?这个张伯会不会是死去的那个?

  终于好奇心战胜了恐惧。王明一步一步向那扇门走去。每走一步,他就感觉向死神走近了一步。到那扇门的门口,看见了张伯。

                 

  张伯站在门后,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是在开玩笑吗?这玩笑开的可真大。

  “差点被您给吓死!”王明笑着揍了张伯一拳。

  张伯向后退了两步,仰起了头。啊!他脖子上有勒痕。

  王明的脸刹时惨白,本能的向后倒退着。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拌倒。什么东西?

  王明摸摸身下的物体冰冰的凉凉的,他往下一看……………… 一具尸体,一具女尸。最可怕的是,女尸的腹部高高的隆起。她怀孕了?

  “哈哈哈哈,你知道了事情真相了,你也不能活着。”

  张伯恶狠狠的向张明扑来。

                 

  “啊!”张明从噩梦中惊醒。杯子倒了,茶水洒了一地。

  外面下着雨,窗户被吹的叮当作响。王明起身要去关窗。忽然!

                 

  “咚,咚,咚”响起了敲门声。

  “谁!”

  “我是前院扫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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