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野人纪》组队、好友系统、抢兽位新版本预告!
本帖最后由 酒葫芦 于 2009-6-19 15:37 编辑
ps:组队功能由于需要大量的平衡性和可玩性的测试,因此暂时决定延期更新。
以下内容将于23日以后更新,敬请期待~~
好友系统
好友系统的设计目标是为了增加玩家之间的互动,更好地提高用户体验和游戏乐趣而设定。
(1)在好友系统中分为分成:好友列表、好友动态、黑名单、仇人名单四个标签。
提问:1、如何添加好友?
回答:在对方的“角色信息”面板中,加入“加为好友”按钮,玩家在看对方的装备属性的时候可以加对方为自己的好友。或是点击对方家园面板,看对方家园状态时有“加为好友”按钮。加好友时,向对方发送短消息提醒,对方同意后才可以成为好友。
提问:2、怎样看到所加的好友?
回答:在主导航中的加入“好友”按钮随时可点开查看。
提问:3、 “好友系统”有哪些好处?
回答:(1)方便沟通,好友列表下显示该名好友的相关信息、在线状态、当前坐标和可以进行相关的短信、邮递、组队等操作。
(2)便于玩家看到好友的动态,在好友动态下显示好友最近的动态,如:
或许老天都为XXX的执着而感到,他终于完成了+9的极品巨木弓的祭炼。(2009-06-09 15:32)
小公主终于忍受不了大苍蝇的骚扰,一怒之下,将他关进了黑名单。(2009-06-09 15:32)
阿酋把你加入了黑名单。
为了表彰吉姆为本阵营的突出贡献,他获得了艾卡首领的称号(2009-06-09 15:32)
秋经过艰苦的努力,等级提高到了30级(2009-06-09 15:32)等等。
(3)黑名单和仇人的标签方便玩家记住查找自己的仇家。
组队功能
玩家在队伍中可以或得更多的互动,玩家在队伍中可以获得队伍的加成BUFF,并在队伍中查看队友的动态和队友进行交流。
提问:1、如何组队?
回答:在主导航中的加入“队伍”按钮随时可点开进行组队操作,队长在“队伍面板”中输入所要加的队员的姓名,然后点击功能按钮发送邀请,被邀请的玩家在“消息”中能看到消息,然后选择是否加入队伍。
提问:2、 组队有哪些要求?
回答:一支队伍有1名队长,队长可以自由邀请队员加入,但是一个队伍当中最多只能有5名玩家(包括队长)。玩家10级之后可以创建队伍,队伍中的玩家不受等级的约束,高等级的玩家创建的队伍可以邀请低等级的玩家。如80级玩家可以邀请10级的玩家加入队伍,10级的玩家也可以邀请80级的玩家组队。
提问:3、 组队有哪些好处?
回答:(1)加入队伍的玩家可以为队伍中的其他玩家进行BUFF的加成,进入队伍的玩家可获得组队BUFF的加成(包括灵兽);
(2)玩家可以在“队伍”列表中查看组队的相关信息和队员的动态,如:
(a)XXX打到紫色卷轴/魔核/装备
(b)XXX在坐标(-1,-1)被XXXPK
(c)XXX在坐标(-1,-1)探索
(d)XXX成功打造紫色装备
(e)XXX达到多少等级
(f)XXX在竞技场竞技战胜XXX
(g)XXX加入XXX部落
(h)XXX将灵兽寄养在XXX家
提问:4、 在队伍中如何给其他玩家加成BUFF?
回答:队伍中每个队员下有专有的加BUFF按钮
(1)战士:可以给队伍当中的其他成员加武器攻击X%(自身等级百分比)
(2)猎人:可以给队伍当中的其他成员加防御力X%(自身等级百分比)
(3)巫师:可以给队伍当中的其他成员加耐力X%(自身等级百分比)
(4)经验加成XX%(加入队伍之中就有,根据队伍中的人数来定数值,人数越高,经验加成就越大,但是队伍中必须有2个人以上才会有经验和BUFF加成)每次给组队加成BUFF损失该名玩家的体力值,每次损失1点,该BUFF持续1个小时,注意:如果另一名玩家也能加成该BUFF,但是等级更高,时间从这名更高等级的玩家加的BUFF时间算起。
为了满足广大野人们的期望,目前组队系统将延迟1-2周更新,并开放组队共同打怪的功能。2009年6月19日
灵兽寄养系统—抢兽位
增加家园间的互动性,类似于抢停车位,玩家通过将自己的灵兽寄养在别人家园中,自己获得好处,同时家园的主人也可以给其他玩家的灵兽进行“贴条没收”等惩罚和自己获得灵兽经验的加成。
提问:1、灵兽寄养怎么玩?
回答:玩家点击好友的家园,弹出“家园”界面,玩家点击好友的“兽栏”可以将自己的灵兽寄养在别人的灵兽栏中,玩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灵兽的经验奖励。当玩家将自己的灵兽寄养在好友家达到一定时间后,点击“取回灵兽”按钮即为从灵兽栏中取出灵兽,所得的经验加成在被寄养的灵兽身上。
提问:2、每个玩家有多少个兽栏?
回答:每个玩家的家园中最多会有5个灵兽栏,这是根据玩家家园中的兽栏等级来定。家园中的兽栏为1级会有1个灵兽位置,2级就会有2个灵兽位置。
提问:3、通过灵兽寄养如何获取更多的灵兽经验?
回答:玩家在将自己的灵兽寄养在别人家获取灵兽经验的同时,也可以对自己家园中的其他玩家的灵兽进行“贴条没收”,当然所得的经验将会加到。。。 HOH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