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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不是这样说。
如果是你朋友要去犯罪,找你花钱买了些犯罪工具,如果你事先不知道,而且那些犯罪工具本身没有犯法,那么的确是有脱罪可能。
假如你所属的集团进行犯罪行为,并且你因为犯罪行为得利,依照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事先不知道,听从上司命令这种理由,无法成为脱罪理由。
二战德国纳粹的很多战犯,也都是奉(纳粹)公守(德国)法,爱家亲友的好公民呢
那么,我说事实上,我没有做犯罪的事,买犯罪工具也要看是什么工具了,如果只是平常的东西,因为我方便,我朋友需要我代劳的话,这也是正常的朋友交往。看清楚了,我只是代劳,钱由他出,并不是我要他的钱。我不知 ...
心似狂野 发表于 2009-12-13 00:23
说到国美,那么就说说经济犯罪,这次的刷金,形式也很接近现实中的经济犯罪.如果是个人进行的为自己牟利的经济犯罪行为,例如国美老总或者会计给把国美的钱塞进自己腰包,那么就只追究犯法,以及协助犯法并以此牟利的人.假如是另外一种情况,一个公司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例如非法集资等等获取资金,扩大规模,并且给员工高额分红,这种情况又会怎样呢,无论你知道不知道有人犯法,你藉由非法集资所获得的超额分红都将被追回,否则依照情节将被处以民事或刑事处罚,然后更为重要的,所有企业都有至少一个法人,如果企业出事,无论法人知情与否,是否得利,都将承担责任.
一般企业法人会是总经理或者董事长之类,如果套用到游戏,就是联盟会长及主要官员,将他们封禁不等的时间,或者用"联盟是大家的"这种想法,将责任分摊到每个人身上.直接解散联盟,并且对每个人进行罚金.然后,无论如何处罚,只要你获得的利益是通过非法行为赚取,那么无论你是否知道非法行为本身,都要将资金追回.
当然,这是现实中的处理办法.也是法理上的方法,实际上大家都是中国人,里面的弯弯饶多少也有个概念.真完全按照法律来的情况也满罕见的.我对这次运营商的处理也能理解,虽然游戏热情当然是消失了大半.我不想说分红了就该死或者一定要封号什么的,不过也请你不要扯什么不知者无罪,世界上没那么便宜的事情.不然的话,一棒子打到失忆,那么之前无论犯下什么事,都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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