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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下5区全服公敌号者必须同意的条件 [打印本页]

作者: 老黑猫    时间: 2010-5-6 11:28     标题: 买下5区全服公敌号者必须同意的条件

5区的全服公敌要卖号了。买下这个号的人必然成为全服公敌。我不妨为买下这个号的人求个请。如果买下这个全服公敌号的人答应如下的条件大家应该给对方一个机会。
第一 部队全部消灭  英雄全部进酒馆
第二 所有分城市全部被抢光,且以后这些分永远不许再抢回来。
第三  主城市城墙砸干净。资源被ATM每项1万以下。金子1000以内。
如果这样我们不妨给这个号重新玩下去的机会。把这个号从全服公敌的名单上拿下来。做人要留有余地吗。
作者: 肉丸    时间: 2010-5-6 11:30

何必呢,谁又会那么较真呢.
作者: 千度    时间: 2010-5-6 11:32

就算那样 等恢复起来就有可能被盗回去
作者: 黯精灵    时间: 2010-5-6 11:40

我们不是說卖号不行  也不是說买他的号的人还要当5区公敌  只是怕上帝的技术高超  会把号盗回去罢了
作者: 男巫師    时间: 2010-5-6 11:55

同上.....
作者: 不知用啥名    时间: 2010-5-6 12:01

路过~~~~再盗?!官方好象不支持交易的,只要身份证资料不改就能拿回去~~~那个资料能改的么?谁知道?
作者: 龙飞杰洛斯    时间: 2010-5-6 12:04

谁买无所谓 主要是买了之后要有被盗号的觉悟
作者: !神猴    时间: 2010-5-6 12:05

就算那样 等恢复起来就有可能被盗回去
千度 发表于 2010-5-5 16:32
这个想法可以冠以恶毒之名了~不过看上帝目前的态度,这个可能还是很大滴···
老黑猫,六区去不去啊?
作者: !神猴    时间: 2010-5-6 12:16

如果我是上帝,面对目前的尴尬会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会把所有盗过来的装备全部还给被盗玩家,钻石作价赔偿或以同等的钻石还给被盗玩家;其二所有撞死的兵全部折合金币或者钻石给予对方做补偿。其三,做完上述两项工作,在论坛向遭受盗号损失的玩家公开道歉并取得他们的谅解。其四卖号离开五区痛改前非另谋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对人对己有所交待,亦不失为大丈夫,否则,其所言所行均不会取得他人的信任,像现在这样拿一个满是污点和罪恶的账号公开叫卖,我认为缺少廉耻之心更不用说做人之道。
作者: 我爱可可    时间: 2010-5-6 12:26

马上六区就要开了 是英雄就在六区好好的干 你的想法付诸于做法 五区已经没有你待下去的意思了 不是六区要了吗 这也是给你一个契机 光辉很同情你 看你混不下去了 另谋发展吧 真的 谁没有错了 不要再错下去了 六区做个正常的玩家 做头小狼吗 别做大了 做大了你就暴露了 性格是不容易下子就改变了 要中庸和谐 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顺着这条道路走下去 安安静静的做你的太狼
作者: 856685555    时间: 2010-5-6 12:30

买号必被盗·慎之
作者: 再看风云    时间: 2010-5-6 13:00

水水水水水水水水........

对不起,您两次发表间隔少于 30 秒,请不要灌水
作者: papas    时间: 2010-5-6 15:13

楼猪脑残的想法!
作者: !神猴    时间: 2010-5-6 15:45

楼猪脑残的想法!
papas 发表于 2010-5-5 20:13
也许自由有人对这个感兴趣~~即便按老猫的说法做到了,这个号自由的人来玩也不会太垃圾~~不过买一个号貌似有点孤单,尤其是这个号,心理承受能力一定要强~·最起码近一个时期内。
作者: 霹雳震寰宇    时间: 2010-5-6 16:09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10-5-6 16:30


作者: 草帽小子o    时间: 2010-5-6 22:22

这样弄有意思吗?不就一个游戏而已。搞得跟什么似的!哎。。。杯具啊!我觉得还是讨论一下这个游戏和谐了多少玩家,这个才是真的!
作者: 千度    时间: 2010-5-6 22:31

就你老黑猫买了就不敢盗回去吗 你应该是错了
作者: 不知用啥名    时间: 2010-5-7 10:25

如果我是上帝,面对目前的尴尬会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会把所有盗过来的装备全部还给被盗玩家,钻石作价赔偿或以同等的钻石还给被盗玩家;其二所有撞死的兵全部折合金币或者钻石给予对方做补偿。其三,做完上述两项工 ...
!神猴 发表于 2010-5-6 12:16
真是个天真的想法,他卖号是因为玩不下去了,想不把号浪费了,你还真当他是知错就改的乖宝宝来着,还往里面贴钱,你见哪个个全服公敌类的人能做到的!!!天真~~如果你是上帝……恩,照你的说法,偶不相信你能做到……
作者: influenza    时间: 2010-5-7 10:27

如果我是上帝,面对目前的尴尬会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会把所有盗过来的装备全部还给被盗玩家,钻石作价赔偿或以同等的钻石还给被盗玩家;其二所有撞死的兵全部折合金币或者钻石给予对方做补偿。其三,做完上述两项工 ...
!神猴 发表于 2010-5-6 12:16
有道理
作者: 千度    时间: 2010-5-7 11:01

有什么道理 有道理
作者: 兽血纵横    时间: 2010-5-7 15:41

飘过。。。希望游戏结束前混成勇士
作者: 胤凰清影    时间: 2010-5-7 15:55

看神猴发言觉得很假!你觉得这种现象发生几率有多大?你在论坛上再怎么吹,这都不可能发生!顺便说句,偶3区水过,有意喷口水者随意!
作者: 不知用啥名    时间: 2010-5-8 20:01

神猴自己买下来代替上帝那么做不就成了可发生事件了么……强烈支持神猴用此方法反驳我,最好再斩三尸帮上帝洗白……成就圣人之位…………
作者: !神猴    时间: 2010-5-8 21:11

看神猴发言觉得很假!你觉得这种现象发生几率有多大?你在论坛上再怎么吹,这都不可能发生!顺便说句,偶3区水过,有意喷口水者随意! ...
胤凰清影 发表于 2010-5-6 20:55
或许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吧~这也许就是不同人不同的做法了~~你看我假那就假了,无所谓的————我吹过么?自己看法自己表达,貌似和你并不关痛痒~~你几区的又关我何事!
论坛就是这么个地方,我也很不愿意和你再说下去~~对你也就只此一贴罢了。
作者: !神猴    时间: 2010-5-8 21:14

神猴自己买下来代替上帝那么做不就成了可发生事件了么……强烈支持神猴用此方法反驳我,最好再斩三尸帮上帝洗白……成就圣人之位…………
不知用啥名 发表于 2010-5-8 01:01
强烈反感盗号,也绝不会买赃物~~还是你去买吧。
我表达的是一种理想状态,他做不到也用不着拿我打比方~~汗,严正声明:盗号之事与我无关~~好奇怪你们的言论
作者: !神猴    时间: 2010-5-8 21:31

我找你们了还是惹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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