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主,虽然我不是贼的一员,不过我依然很赞同楼主的观点 楼主不必为没素质的人放弃自己的乐趣,社会上没素质的人比比皆是,难道每次被人骂一次就要改变自己,就要自己绕道么?那你的人生要绕多少次弯啊! 无视没素 ... 我组成头部 发表于 2010-3-24 21:15
淡定,淡定。 让叶 发表于 2010-3-25 07:33
乐趣?被偷的人有什么乐趣,还不是连无本的人的乐趣 00andXX 发表于 2010-3-25 09:44
膜拜女侠.. 昨天你偷了我8Q+ 那个小嘉一是不是也是你的号..偷了我1.2w+ 还去监狱花了大概5000左右.... 土里土气 发表于 2010-3-25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