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永久追杀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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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垃圾制造器
时间:
2010-2-28 20:13
标题:
永久追杀小偷!
信件内容:
吾名废铁
从您身上“顺”到了238瓶盖
报警
被偷一次,明白咋回事了,追杀他!
作者:
Miskey
时间:
2010-2-28 20:30
作为一个偷 我表示没有鸭梨
进监狱乃家常便饭
楼主童鞋 其实这个“偷” 跟“偷菜”的偷没什么区别
作为一个偷 其实也很辛苦 既然上天注定要做这个偷 就要走下去喽 跟您的追杀没有任何关系
哇塞星第一偷……吾名废铁 向您友情提供答案
作者:
垃圾制造器
时间:
2010-2-28 20:34
。。。那算了 追人怪累的 举报一下就拉倒了
作者:
Miskey
时间:
2010-2-28 20:39
建议楼主说话之前考虑一下 自己有没有能力做到再说
不然连小偷都鄙视你
作者:
垃圾制造器
时间:
2010-2-28 20:42
行 行 小偷有理 偷人无罪 真是无语
作者:
F117
时间:
2011-2-13 21:58
光发一通火,到处打他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你可以有痛恨,但不要有仇恨,仇恨只能带来更多的仇恨,因为愤怒很简单。以退为进,不战而和人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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